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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國家企業, 民間擁有才是民營化

Posted March. 08, 2008 04:26   

計畫財政部長官姜萬洙5日表示“比起改變國家企業的所有權,提高效率才是首要問題”,“正在研究政府選拔民間經營者後,給予全權的新加坡方式”。姜長官的意思是說,還是國政府擁有企業,只將經營轉給民間。如果真這麼做的話這不是真正的民營化,而是指在表面上模仿民營化。

政府擁有企業,擁有經營者選拔決定權的話,不管經營者是政治人還是民間人,都不能自由的獨自經營企業而不受政府的支配。即使是民間出身,也會一下子變成官僚。雖說不改變所有權,只提高效率,但是政府又有企業的前提上不可能將效率提高至民營企業的水準。

李明博政府“小政府”的核心不僅是減少公務員數,也有國企的民營化。公共企業的改革模範-英國柴契爾政策核的心也曾是民營化。柴契爾曾說過“改革的關鍵只有一個,就是‘企業’”,她將電力,通訊,道路,造船等2次世界大戰以後成為國有化的支柱產業分3次轉交給了民間。柴契爾執政的1979年,英國經濟通過支持者們也不敢提出來的民營化戲劇性的復活了。

雖說民營化有可能影響公益服務,但是花最少的費用,做最好的服務是再好不過的公益。而且自己負責企業成敗的民間所有者及經營者們的企業家精神,創新力,經營手法等可以更好地實現公益服務。

希望姜長官的發言不是基於“官治”,“官營”的“民營化倒退”現象。政府應該在部門人事落實以後儘快將所有權和經營權轉交給民間,加快公共部門改革的步伐。其他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國企民營化如果不在執權初期進行便很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