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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舒緩設立籌募基金的控制

Posted January. 24, 2008 08:52   

正在對舒緩設立由少數的投資者籌集資金投資股市或房地產的籌募基金(PEF),和儘早引進避險基金的方案進行深入研究。

預計還將執行國際上信譽度已被認可的外籍銀行,將不受有特別限制的條件下允許在韓國開設分行,還將引進在一個銷售櫃檯上同時銷售儲蓄和證券,保險商品的銷售制度。

23日,總統職務接管委員會負責人表示:“在促進金融公司之間的相互競爭和經營不善企業迅速推出市場的前提下,現在正在對選出個別舒緩控制的項目集中進行討論”。

接管委員的金融控制改善方案中都包括了一下的8個項目:舒緩所持銀行股份的控制;舒緩不同金融領域中認可價的標準;舒緩設立PEF的控制及儘早引進避險基金;引進金融產品銷售業制度;外國金融公司在國內設立的營業店或設立法人控制的最小化;舒緩新設儲蓄銀行營業店的控制;準備國債銀行儘早地方化的方案;擴大取消不符合條件金融公司的認可價事由。

其中舒緩所持銀行股份的控制和國債銀行儘早地方化,成為了接管委員會的核心課題,並把焦點放在調整銀行法中的“非金融主力者”的範圍,使年基金能購買產業銀行股份等工作。

預計在設立PEF方面採取提高插入資金的比重並能利用避險基金的方案。因此原定為明年年末引進避險基金的時間將會約提前1年左右。

對此,另一位接管委員會的負責人說道:“儘早引進避險基金雖然在技術方面來說不成問題,但最近金融市場的變動性越來越大的情況下,多方提出將在明年執行資本市場合併法之後,引進避險基金也不晚的慎重論”。

接管委員會為了組建金融中轉站還將會採取大幅度簡化對知名外國金融公司開設國內營業店條件和程式,並對設立法人的控制最小化的方案。

現在外國銀行在韓國設立法人時,必須具備超出1000億韓元的資本,對此外國銀行多次提出要改善韓國政府不認可外國銀行本社的資本。

還指出沒有法人的外國銀行與信用度無關新設立分行時,還要另外得到認可是過度的控制。

另外,金融商品銷售業制度中,允許同一個事業者從事銷售基金或銀行產品,保險等商品,在舒緩不同金融行業認可價格標準中,對只從事委託交易等單一業務的證券公司採取降低資本門檻的方案。



高其呈 洪壽晶 koh@donga.com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