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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金被不法分子利用爲逃稅手段

Posted May. 04, 2006 08:30   

據瞭解,爲了黃金流通市場的合法化而臨時引入的免稅金地金制度,被經營黃金的批發零售企業惡意用作逃稅手段。免稅金地金制度是在進口金地金(純度爲99.5%的金塊)時,免收10%的附加稅的制度。

上述事實是在對金銀店業主孔某(45歲)等5人的重審判決中得知。孔某等5人涉嫌進口免收附加稅的金地金,在市場上進行非法流通,並未繳稅金而侵吞(逃稅及侵吞)。

▽開具虛假稅金計算書……以不當的方式收取附加稅=首爾高等法院刑事3部(部長級法官閔日榮)在上月27日駁回對孔某等判無罪的一審判決,對主謀孔某和另一個主謀諸某(44歲)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以330億韓元罰款,而對借出名義的白某(44歲)等3人判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期4年執行。孔某等人涉嫌銷售免稅進口的金的過程中,通過虛假稅金計算書,以不正當方式收取附加稅後私吞,因而被起訴。

孔某等人在2003年12月以俗稱“褲子社長”的白某等人名義,成立能交易免稅金地金的公司後,以786億韓元的價格買進4830公斤免稅金地金,而後把這些貨以含附加稅的795億韓元的價格出售給其他5家批發企業。

孔某等開出在銷售價格上含78億韓元附加稅的虛假稅金計算書後,爲避開稅務當局的追查,使公司歇業。從孔某等處購買金地金的5家批發企業向稅務署提交虛假稅金計算書,收取78億韓元附加稅。

孔某等人從2003年12月至2004年2月利用經營金的批發企業,賺取了15億韓元不當利益。

法庭就判有罪的理由稱:“孔某等人發行虛假稅金計算書,得到附加稅退稅,並以褲子社長的名義,隱匿財産,這似乎表明在試圖極力逃稅。”

▽逃稅溫床免稅金地金制度=政府從2003年7月至明年底對用貴金屬原材料等交易的金地金暫行免稅特惠制度。享受該制度的物件是金地金批發業者或提供者中,具備一定條件,事先得到稅務署長的批准的企業。

實行該制度的宗旨是從制度上杜絕試圖逃避對黃金徵收的10%附加稅和3%的關稅,賺取更多利益的走私黃金的行爲。

但該制度施行以後,國內金市場又出現了被列爲另一種逃稅和走私的奇怪現象。本來認爲可能會減少的金塊走私反而驟增,而且還盛行利用虛假稅金計算書,以不正當方式套取附加稅退稅的行爲。

經瞭解,去年9月,在國稅廳國政監查中也發現,部分經營黃金的批發業者惡意利用免稅金地金制度,以不正當方式收取附加稅的金額高達8422億韓元。



鄭孝珍 wiseweb@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