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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欲舉行憲法法院法官“人事聽證會

Posted June. 17, 2005 03:25   

開放的我們黨16日表示,將積極討論把憲法法院全體9名法官和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全體9名委員包括在國會人事聽證會物件中的方案。

現行《國會法》和《人事聽證會法》等規定,國會只可以對國會選出的憲法法院3名候選法官和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3名候選人實施人事聽證會。總統任命(3人)和大法院院長指名(3人)的憲法法院法官和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不屬於人事聽證會物件。

對此,政界和法律界都指出,開放的我們黨是不是想破壞憲法法院的人員組成。去年10月,憲法法院對《新行政城市建設特別法》做出違憲判決之後,開放的我們党一些議員強烈批評憲法法院進行“司法政變”。

另外,還有人提出疑惑稱,開放的我們党具有向對《行政中心綜合城市特別法(行政城市特別法)》進行憲法請願審理的憲法法院施加壓力的意圖。

大國家黨的立場是,反對對憲法法院法官實施人事聽證會。

大國家党發言人田麗玉批評說:“開放的我們党具有利用政治手段掌握法律最高機關的意圖。”



李明鍵 gun4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