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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對“《報紙法》後續處理”戰戰兢兢

文化部對“《報紙法》後續處理”戰戰兢兢

Posted May. 27, 2005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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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觀光部面臨7月28日《報紙法》的生效,陷入了苦惱之中。

因爲設立擔任報紙共同配送事業的報紙流通院,公開報紙發行量,報紙發展委員會(報發委)的地位等,需要解決的課題不是簡單的一兩件,再加上要調節圍繞著該問題的利害當事人間的立場差異也不是一件件容易的事情。

▽對報紙流通院的國庫支援問題=《京鄉新聞》、《國民日報》、《文化日報》、《首爾新聞》、《世界日報》、《韓民族新聞》等6家媒體公司的代表于24日與文化部長官鄭東采見面,要求爲了設立報紙流通院,從政府預算中支援出數百億韓元。

文化部的相關人士表示:“文化部提出了由報社捐款,以財團法人形態設立報紙流通院,由政府支援運營經費的方案。”並宣佈:“但是報社的代表主張應該由政府在初期集中投資數百億韓元的資金,讓流通院能夠提前落實。”

而文化部則擔心,如果爲了整頓報紙配送體系,而向私企的報社支援鉅額資金,有可能會招致政府預算使用不當的批評。特別是今年並沒有就流通院相關分配的預算,因此就連能否進行示範實施都是未知數。

▽報發委地位爭議=新法委將設有9名的名譽職委員和事物局,並組成報紙發展基金,負責支援媒體公司。但是從法律制定當時開始,就一直被指出其職能與目前的韓國媒體財團的職能重復的問題點。

媒體財團的一位相關人士表示:“將負責傳媒教育、研修、著書立說的支援等的報發委的職能,與媒體財團的業務相當大的重復。”並稱:“如果擴大報發委事物局的規模,實際執行基金,將成爲屋上屋的機構。”

另外,還有人提出,對於如何執行至少有數百億韓元的報紙發展基金進行表決和運營等,報發委的許可權無比強大,但委員的身分卻是非全日性工作的名譽職,因此對於業務是否能夠被有效推進,表示懷疑。媒體財團要求文化部制定出將報發委的職能最小化的方案。

▽發行部數調查=據《報紙法》中的規定,各媒體公司要將發行量等經營資料報告給報發委。報發委要對報社所提出的資料是否屬實進行驗證,並可以將此委託給外部。現在調查報紙量的只有ABC協會。文化部也正在肯定性地考慮委託給ABC協會的方案,但是媒體勞動組合聯盟等媒體運動陣營表示對ABC協會的可信度表示懷疑,並予以反對。

對此,ABC協會總管報紙的部長金忠克表示:“報發委如果建立另外的驗證機關,將會耗費很多費用進去,而且也很難確保爲了驗證的專門性。”

再加上部分小的報社從很早之前開始就表明了拒絕公開發行量的意向。文化部的相關人士表示:“據我所知,部分報社認爲發行量被公開,將會對廣告的招攬等方面造成影響,因此認爲不申報發行量,而支付罰款反而更好一些。”



徐廷輔 suhcho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