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的我們黨和由44個市民團體組成的“反核國民行動”對組成旨在設立核電站回收物管理設施(核電站中心)的公論化機構達成了協定,而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決定,到15日爲止,接受地方自治團體長的預備申請。
産業資源部核電站專案支援團團長趙石14日表示:“開放的我們黨提出停止與選址相關的所有日程,並在公論化機構中進行討論,而對是否受理該‘斡旋案’的問題,大致決定在預備申請最後一天,即15日以後做出決定。”並做出了上述表示。
因此預計,核電站中心的選址日程能否按原定計劃推進,可能在預備申請最後一天的15日以後才能浮出水面。
只要有一個地方自治團體提出預備申請,核電站中心選址工作將按原定日程進行。
但是如果沒有一個地方自治團體提出申請,將根據政府是否受理開放的我們黨提出的“斡旋案”做出決定,結果將不一樣,
政府如果受理該案,原定日程將全部廢止。相反,如果不受理,就在看作去年提出預備申請的全羅北道扶安於11月末以前通過居民投票,揭曉最終結果。
另據悉,在提出預備申請截止日前一天的14日,提交建立核電站中心居民請願書的全北高敞等七個市、郡中,大部分不願提出預備申請。
孔鍾植 ko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