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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性接待有可能名譽掃地

Posted September. 13, 200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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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新法,以後進入紅燈區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名譽掃地。

賣淫嫖娼受害女性支援中心“重新在一起中心”的趙鎮景所長表示,“只要存在寬恕嫖娼者的社會看法,賣淫嫖娼就不可能根除。”並敦促變化對賣淫嫖娼的認識和強烈管制嫖娼者。

通過採訪負責制定法案的法務部檢察官裴城范和將指揮執行該法案的警察廳婦女青少年科科長李錦炯,瞭解了該法案對嫖娼者男性將産生何種影響。

▽參與賣淫嫖娼,會無條件受到處罰嗎?新法案與現行的《淪落行爲防止法》一樣,也對嫖娼的男性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韓元以下罰款並拘留。”

可是過去對在嫖娼時被抓獲的男性,只是處以輕微的罰款後就立即釋放。

但是以後,他們將受到服勞役等刑罰以及做社會義工、保護觀察、禁止進入特定區域等保護處罰。

可是如果沒有查出賣淫嫖娼的事實,則不會受到處罰,但是如果對方女性報警,則不管是什麽理由,男性將無例外地受到處罰。

▽爲何只處罰男性?不同國家和地區對賣淫嫖娼者的處罰都不同。中國臺灣只處罰賣淫女性,而瑞典則只處罰嫖娼男性。

新實行的法案規定,賣淫女性爲“應受到保護的受害者”,而對嫖娼男性則定性爲加害者。其理由是“哪一位女性會心甘情願地賣淫?”

因此,認爲女性並非自願賣淫,所以只處罰男性。

▽因飲酒及接待文化,沒有辦法……:這只是藉口而已。自國稅廳引進接待實名制以後,紅燈區酒店等地的接待日益減少。這是聯繫到賣淫嫖娼的道德敗壞性接待文化正在發生改變的證據。實際上有很多健康的接待方法,如提供演出入場券等,但若執意要進行賣淫嫖娼接待,則應該有擔“名譽掃地”風險的決心。

▽如何應對通過手機和互聯網進行的隱密的賣淫嫖娼行爲?組成互聯網賣淫嫖娼對策小組進行管制。

通常認爲互聯網賣淫嫖娼是以1對1的方式進行,但是最近查明,一些人利用互聯網進行仲介活動。

如果認爲利用互聯網可以節省費用,而且可以匿名,那麽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互聯網可以反向追查IP地址等,所以管制更爲迅速,更容易。

▽據說擴大了賣淫嫖娼的範圍:對在道德敗壞美髮廳發生的“行爲”是否認爲是賣淫嫖娼行爲,將出現一番爭議。實際上在適用法律的過程中,應靈活運用。



金眞敬 kjk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