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對觀賞電影、演出等文化藝術支出費用,在年末對賬時,將對年100萬韓元以內的費用提供扣除所得稅的優惠。
而且政府還欲推進對向旅遊事業投資5億美元以上的外國人,提供外國人專用娛樂場營業權的方案。
開放的我們党政策委議長丁世均和文化觀光部長官李滄東10日在國會舉行黨政協商會,決定以這樣的方向修改《文化觀光法》等相關法律。
丁世均表示:“我將努力使對文化藝術消費扣除所得稅的方案在定期國會中獲得通過。我們計劃,爲在旅遊領域吸引外國人投資,將修改對外國人專用娛樂場營業權的規定。”
文化部推進的扣除所得稅物件是,公演場、展示場、電影院等文化設施的票價、購買圖書、音樂、VCD等文化商品和美術品的費用,以及文化教育講座聽課費等。
但修改稅法的部門財政經濟部以提供重復優惠的可能性以及徵稅制度混亂爲由,反對提供扣除所得稅的優惠。因此,預計將引發部門之間的爭議。另外,文化部就建設2萬億韓元規模的廣州文化中心城市事業,向開放的我們黨要求,儘快分配明年所需的1399億韓元的預算。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