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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開放的我們黨得到的“第一”令人羞愧

[社論] 開放的我們黨得到的“第一”令人羞愧

Posted March. 17, 2004 22:58   

據說,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以涉嫌違反《選舉法》爲由向檢察廳揭發的48人中,10人已確定爲各政黨的議會選舉正式推薦人,其中5人屬於開放的我們黨。民主黨和自民聯各2人,民主勞動黨爲1人。開放的我們黨獲得的“第一”真是令人羞愧。只要有機會就鼓吹新政治的實質性執政黨是否可以如此忽視對候選人的道德性驗證,令人失望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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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從SUN&MOON集團收取1億韓元而被不拘留起訴的盧武鉉總統的親信李光宰等人牽連到非法總統選舉資金事件,這樣的人居然被確定爲候選人。在對金錢選舉的反對呼聲比任何時候都高漲的情況下,他們參加議會選舉競選是否屬於正確選擇令人費解。尤其是以李光宰爲例,從必須自我反省的立場出發,就不應該參加競選,而且在黨的立場上也應積極勸阻才是正確的做法。

當然,在揭發或正在接受審判的狀態下,斷定其已違法爲時尚早。但是若想徹底改變混亂不堪的政界,就應該從正式推薦過程中開始嚴格篩選掉具有腐敗及不正之風前科等可能存在問題的人。政黨決不能被以“法律上沒有問題”爲由企圖掩蓋道德缺陷的政治人所左右。這才是改革正式推薦。

現在開放的我們黨因“彈劾逆風”帶來的支援率上升而大受鼓舞。但是民心是隨時會發生。錯誤的正式推薦有可能成爲其誘因之一。

更何況新的《選舉法》比過去更加嚴格。即使因彈劾政局的氣氛僥倖當選,但是如果以後確定存在違法行爲,也有可能出現當選無效的情況。如果是有責任感的政黨就應該事前防止出現上述情況。開放的我們党有必要重新仔細地審查正式推薦人的方方面面。在野黨也不能成爲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