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從明年起,禁止在農地上建房或工廠的限制將被取消,屆時可在農地上建高級住宅和大型工廠等大規模設施。
另外,也可在農業振興地區建設泡菜工廠等農作物加工及處理設施。
14日,農林部長官許祥萬召開記者招待會公佈了上述內容的“農地制度改善方案”。
農林部計劃,就該方案舉行聽證會後,5月末確定政府的最終提案,並在下半年內修訂《農地法》,並從明年起開始實施。
據該方案中規定,禁止將農地轉用於住宅用地或工廠用地等可開發用地的面積限制將被取消,同時爲了防止農地的亂開發,只取消農業振興區域外的農地的限制。
目前的規定是,在轉換農地用途時只能建1000平方米(約300坪)的單獨住宅,3萬平方米(約9000坪)的工廠,仍有一定的面積限制,所以很難引進大規模的設施。
同時,在可進入農業振興地區經營的設施中,追加了農作物銷售設施和環境污染程度較低的農作物加工及處理設施,因此,預計在這一區域適合建設泡菜工廠或農作物銷售店等。
另外,還決定大幅削減在獲得轉用農地許可時繳納的“改變農地用途費”的徵收額,以此促進開發熱情。
爲此,計劃將改變農地用途費的徵收標準,從原來的反映平整耕地及用水配套費用農地等所有費用的形成農地原值,變更爲反映實際地價標準的公示地價。
目前形成農地原值,每坪爲7.2萬韓元,而公示地價則按地區有所不同,但平均在3萬韓元左右。
許長官稱:“完善農地轉換用途規定有可能導致投機行爲和亂開發現象,因此需要與建設交通部正在推進中的國土計劃法細分管理區域等條款相聯繫,將副作用減少到最低水平。”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