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FT)27日報道,中國正在準備一種投資制度改革案。根據該方案,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企業在推進新的投資專案時不需要通過政府許可。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NDRC)副委員長張曉強接受FT採訪時表示:“上述改革案的主要內容是不需要政府來投資資金的投資專案可以不通過政府的審議或許可直接開展專案。”還表示:“快則從明年開始實施這一方案。”
目前在中國投資資金達到3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國投資專案大部分必須要得到政府的許可。
張曉強解釋說:“今後,不屬於政府規定物件的專案只要通過註冊程式就能開展專案,而屬於規定物件的專案審批程式也會大幅簡化。”
張曉強表示:“截止到目前,進行投資專案審議時甚至考慮到了該企業的生産能力、設備、銷售市場等條件,但今後只注重環境因素,經濟安保等外在因素。”
上月中國16屆3中全會上曾討論過包括上述方案的名爲“50個條款”各種經濟改革方案。
黃有成 yshwa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