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有關用中央政府基金支援財政有困難的地方媒體的特別法案,政界爭論不斷。
國會文化觀光委員會在24日舉行了公開聽證會兼法案審查小委員會,對開放的我們黨提議的《支援地區報紙發展法案》(提議代表開放的我們党議員金成鎬)和大國家党議員提議的《有關支援地方媒體的特別法案》(提議代表大國家党議員高興吉)展開了討論,但就支援物件和條件問題存在意見分歧。因此兩個法案均未能通過。
當天,高興吉對我們党議員提議的法案內容提出異議說:“因法案以包括地區周刊在內的232個報紙爲支援物件,所以難以區分優劣報紙。”以高興吉爲代表提出的法案將支援物件限制爲在市、郡發行的70多個報社。
對此,金成鎬主張擴大支援物件,他表示:“我承認,冒牌媒體也有可能被包含在支援物件中。越是小報社,財政越困難。”
另外,金成鎬提出的法案內容中包括,把是否“制定、公佈、實行勞資代表參與的編輯規章”視爲優先支援資金的條件。而圍繞這一問題,也引發了一場爭論。當天,作爲陳述人參加公開聽證會的檀國大學教授文在完(法學)主張說:“如果以編輯權是否獨立爲標準支援資金,有可能會遭受沒有合理標準的指責。”
順天鄉大學教授張灝淳(新聞廣播學)就支援地方媒體引發的爭論指出:“如果要推進地方分權,需要能夠真正監視地區政府的地區報紙,而現在的地區報紙因財政困難具有與地方自治團體相勾結的傾向。因此,應把衡量能否發揮自己功能的標準制定爲法律後再進行支援。”
另外,已提出的兩個法案和收集地區媒體意見的《有關支援地區報紙的法律方案》(提議代表大國家党議員睦堯相)也在等待提交給文化觀光委員會。因此,政界內部有人批評說:“各政黨面對明年的議會選舉提出類似法案將助長混亂。”
李承憲 田承勳 ddr@donga.com raph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