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廣域市城市開發公社等7家地方公共企業在2000年到去年招聘職員時,無視公開招聘的原則,通過採取特別招聘方式雇用大量新職員,于近日被監查院查出。
據調查,江原道開發公社甚至特別招聘一個被判刑一年且處於緩刑期的應聘者,將其安排在3級技術職位工作。
監查院31日公佈,在今年4~5月進行的“地方公共企業經營改善推進實際情況”監查中發現,7家公共企業從2000年1月起至去年12月末的3年間,共招聘了802名職員,其中有70%(562名)是特聘職員。
據監查院公佈,忠北清州市停車設施管理公團在此期間共招聘13名職員,全部都是特聘職員。另外,其他地方公共企業的特別招聘比率爲△大邱廣域市環境設施公團91%(310名中281名爲特聘職員)△京畿城南市設施管理公團65%(200名中129名)△大田廣域市城市開發公社65%(80名中52名)△慶南昌原市競輪公團58%(127名中74名)。
監查院指出:“特別招聘是在有正當理由時,針對資深者進行招聘的一種方式,而這些公共企業無視人事規定,對大部分人員均採取了特別招聘方式。”
李鍾焄 taylor5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