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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將根除刑訊調查

Posted November. 15, 2002 22:36   

今後將要對“保障律師參與嫌疑人審問整個過程,提醒嫌疑人擁有拒絕陳述權”的“拒絕陳述權通知書”的提示實行制度化。

而且,如果犯罪現場目擊者等重要證人不接受檢察官的傳喚或者做出虛假證詞,則將受到處罰。同時,漢城地方檢察廳11樓的特別調查室也會隨之被廢除。

15日,法務部在對作爲 “漢城地方檢察廳暴行致死事件”採取的後續對策,發表了上內容的“防止刑訊調查行爲再次發生的對策”之後透露:計劃到下月15日爲止,以總統令或者法務部令的方式制定“防止刑訊調查行爲再次發生的特別規定”。

按此對策,原則上允許律師參與嫌疑人審問整個過程,但是如果存在因律師參與而出現虛假證詞,嫌疑人的同謀逃跑的可能性及拖延調查的情況發生,則對其實施例外限制。

檢察官應在調查嫌疑人前提示“拒絕陳述權通知書”,得到嫌疑人簽字同意陳述後才能把其內容登到調查記錄上。

法務部決定推進:今年年內向國會提出“爲引入證人不接受傳喚時可以強行傳喚的‘強制傳喚制度’,以及作出虛假陳述時給予處罰的‘虛假陳述罪’而制定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方案。

而且,爲防止發生對證人進行報復的行爲,打算強化接受匿名草案的保護證人對策。

法務部還決定大幅增加科學調查設備,爲鞏固專業調查人力,以科學調查體制代替一貫執行的自白爲主的調查體制。並且,立即廢除發生嫌疑人死亡事件的漢城地方檢察廳11樓特別調查室。僅在需要對同謀進行隔離調查時,才能通過上級的批准利用按部門分配的調查室。而且,調查室內必須設置閉路電視監視器,並準備使用明細。

法務部還決定從派遣到漢城地方檢察廳強力部的7名警察開始,讓派到全國6個地方檢察廳的35名警察全部歸隊,並且不承認由刑訊得出的自首證詞。與此同時,禁止進行午夜後的連夜調查,以及檢察調查官進行單獨調查,只有在取得嫌疑人或證人的同意或被通緝時被捕的情況,才允許連夜調查。而且,按各級檢察廳指定人權保護官(相當於單位機關的“長”)和人權監察負責人,並設置暴行投訴電話。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