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爲總統競選而大發善心的舉動和國民大肆“索取”的舉動似乎已過了度。不論執政黨還是在野黨,爭先恐後地在國會常任委慷慨通過議員立法形式的“善心法案”,試問這真的是議員們應做的事?讓人大失所望。
僅在前幾天,常任委就通過了有關減少農漁家庭負債、閣樓房合法化、上調軍人退休金等內容的法案。而目前還有許多其他的“善心法案”等著通過。稱“雖然每次選舉時都會出現衆多善心法案,但第一次像今年這樣法案泛濫。”的企劃預算處高層負責人的話,聽起來令人很是無奈。
但問題的嚴重性在於,這些法案的大部分都是出於縱容在欲選舉中獲勝的利益集團的單方面要求而草草制定的法案。這些法案被確定爲法律後,引起副作用及後遺症的可能性相當大。並且,突然要籌措規模不小的相關資金,就不能將預算落實到應落實的地方,這必將導致作爲使某特定集團得到利益的代價讓國民背包袱的結果。這意味著政界做好人,而黑鍋則由國民背。究竟這樣的國會議員存在的意義何在?
很顯然,這些行爲必然會引發平等性爭議。正如上調軍人退休金一樣,特定集體受益,類似性質的其他集團決不會袖手旁觀。在這些不考慮資金狀況的法案中,甚至還包含著諸如將無許可閣樓房予以合法化,把非法行爲予以正當化的法案,這實在令人擔憂。如果說這些都是爲了平民而制定的對策,從漢城江南及京畿道盆唐、一山等非法建築也可以享受將“事實上可再上一層樓”的優惠政策看,這些法案根本就是不合理的。
雖然積極進行議員立法是可取的,但這樣在選舉期間、而且只集中通過善心法案的舉動是不正確的。議員們應重新樹立起作爲國民代表的姿態和責任心,認真仔細地審議各種法案。此外,對於各個常任委面對大選大發善心地通過的法案,必須由司法委或通過議員全體會議予以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