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每年被遺棄的手機數量多達1300多萬部,正在引起非常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因此,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巴塞爾公約(關於有害廢棄物的國家間轉移及處理的國際公約)事務局曾經要求我國,手機製造廠家參與廢手機回收處理工作,但沒有得到任何回應,所以該組織向韓國政府發來了協助公文。
手機裏含有金等貴重金屬,而且作爲主要零件的印刷電路板(PCBs)上含有鉛、水銀、砷、鋇等有害物質,在電池(鋰離子電池)裏含有乙氯碳酸鹽等有機溶劑,所以,如果隨便丟棄手機,就會嚴重污染土壤及水質。
△現狀:隨著手機用戶的增加,被丟棄的手機數量也逐年增加。據産業資源部透露,在國內被丟棄的手機數量,1997年爲212萬部,1999年爲664萬部,2001年增加到1290萬部。廢手機數量之所以如此迅猛地增加,是由於移動通信公司之間的過度競爭和提供各種優惠等原因我國的手機更新換代率高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而且丟失的情況也很多。各市民團體初步估計,因大量廢手機的出現導致在零件進口及專利權稅等方面的外匯損失額每年達25.8億韓元。“綠色消費者聯帶”在7月份以504名漢城市民爲物件進行了有關手機使用現狀調查,結果每戶中有3名手機用戶,而每戶不在使用的廢手機爲1.2部。雖然不使用手機,但這些手機卻被保管在各家庭,其再生資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只能以垃圾的形式排放到戶外,最終被燒掉或被埋到垃圾處理場。
△對巴塞爾公約的要求置之不理:UNEP秘書長托普、巴塞爾公約事務局局長山本佐紀子、第5屆巴塞爾公約主辦國總會議長羅赫(瑞士國務部長)等人士在6月份和7月份曾兩次聯名向手機擁有率占世界前10名的國家的製造企業發出公函,提醒各企業因手機裏含有很多有害物質,同時也含有可以再次使用的貴金屬,所以要求各大企業制定出有關回收和再使用計劃。
如果參與這個計劃,製造企業就應負責回收廢手機,所以有一定的負擔。
諾基亞、愛立信、摩托羅拉、三菱、松下、NEC、西門子、阿爾卡特等外國手機製造廠家答應要參與,但是世界排名第3的三星電子對連續兩次的要求卻置之不理。
沒有等到三星電子肯定答復的這個組織於8月中旬通過韓國駐日內瓦大使館向我國環境部發來了有關要求協助三星電子參與巴塞爾公約的廢手機回收及再使用計劃的公函。
因此,環境部正在推進有關以在三星電子、LG電子及韓國電子産業環境協會自發性地回收和再使用廢手機爲主要內容的生産者負責再使用制度。
△廠家反對:産業資源部和相關企業以企業競爭力下降爲由要求環境部推遲3年再實施生産者負責再使用制度。三星電子方面稱:“手機是出口戰略性産品,所以需要得到國家的支援,手機廢棄物與彩電和冰箱等其他家電産品相比,體積小,所以對環境帶來的影響也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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