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北韓決定參加釜山亞運會,在南韓的土地上將不可避免地飄揚人共旗(北韓國旗),演奏北韓國歌。因爲自南北分裂以後這還是第一次,所以一定成爲對南北和解起到積極作用的“歷史事件”,但其意義卻非常複雜。
同等待遇參加國際體育活動的各個國家的國旗和國歌已經成爲不可動搖的慣例。在比賽場及選手宿舍懸挂人共旗,當北韓選手取得好成績時也必將懸挂人共旗演奏北韓國歌,這些本不應該成爲爭論的焦點。
但是根據《國家安全法》北韓還屬於敵對國家,對敵對國家的讚揚和鼓舞則屬於重大的犯罪行爲,所以我們倍感左右爲難。況且大多數國民至今還對兩個多月以前發生的西海軍事挑釁事件仍記憶猶新。那麽,對北韓選手團和助威團的默認應達到何種程度才好呢?據說政府要承擔北韓代表團的費用,可我們又怎能贊助手搖人共旗的助威團的經費?允許多少人規模的助威團前來助威?是否允許南韓的“北韓支持者”手搖人共旗?
政府應該明確對上述問題的立場,在17日進行實務接觸時要打有準備之戰。人共旗和北韓國歌是北韓的象徵。我國國民正在關注政府對北韓象徵物的態度。因爲這種立場將影響到今後的南北關係,所以必須慎重對待。
作爲主辦國家政府應該向北韓提出有關爲本屆大會成功舉辦提供協助的要求。南北韓正在推進在漢拿山和白頭山同時採集聖火火種,然後在板門店共同警備地區(JSA)聚合在一起照亮本屆大會的計劃。在過去的一系列國際體育比賽中南北雙方也曾經很智慧地解決過國旗和國歌問題。在入場儀式和助威時共同利用韓半島旗也是值得考慮的很好的解決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