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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分業責任歸誰

Posted March. 20, 2001 13:51   

《醫藥分業政策對醫療保險財政造成嚴重打擊。甚至有人認為﹐這是絆住金大中政府腳腕兒的失敗品。為減少誤用﹑濫用藥品以及醫療費用而提出的醫藥分業﹐為何會成為政府進行改革的核心課題﹐並象個“沒有煞車的汽車”一樣﹐直沖向前呢﹖---編者注》

◆引發爭論

醫藥分業是金大中總統在大選時做出的承諾。這一問題與醫保一起被列入總統職務接收委員會的百(100)大課題之內。當藥師法中明確的分業實施日期(99年7月1日)將近時﹐保健福祉部就在98年5月組建了由醫藥界代表參加的醫藥分業促進協議會(分促協)。分促協經過3個月的討論﹐決定對所有醫院及藥局按期實施醫藥分業制度。

雖然當時擔任部長的是金慕妊﹐但是分促協主要由身為副部長的崔善政(現任部長)負責。從全面實施醫藥分業的角度來看﹐分促協方案有別于從60年代開始就一直爭論不休的醫藥分業方案。前任總統廬泰愚政府的“國民醫療政策審議委員會”(88年)及金永三政府的“醫療改革委員會”(97年)均提出了階段性實施醫藥分業方案。就連軍事政權都無法強制實施的醫藥分業﹐以94年韓醫紛爭為契機﹐在藥師法附則中明確將于94年7月~99年7月間實施。雖然只修改附則就能夠延期﹐但是政府卻選擇了按期實施方案。對於減少誤用及濫用藥品的改革課題﹐黨與政府任誰也沒有反對。

◆由黨帶頭

自98年11月底開始﹐醫藥界就向政府請願﹐要求延期實施醫藥分業制度。但卻引起了市民團體的反彈。金大中總統12月3日指示﹐由執政黨主導進行醫藥分業。此前﹐同年7月份﹐國民會議政策委員會組織了“以提高保健醫療效率及達到先進水平目標的政策企劃團”﹐並在12月發表了相關政策。對醫藥分業﹐政策企劃小組表示﹐“醫藥分業制度遠遠超過了防止誤用﹑濫用藥品以及徹底調制﹑服用藥物的效果﹐它的實施可說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還表示﹐醫藥分業將為醫藥品流通帶來新的變化﹐促使醫保財政經營正常﹐引導醫療保險體制走向正軌。對此給予了“高度評價”。

當時國民會議政策委員長是金元吉議員﹐政策企劃團主席是金相賢議員﹐副委員長分別是李聖宰議員及漢城大學教授金容益。國民會議提出的方案將醫院納入強制分開對像機關﹐並採用了注射制度分業等﹐這是個比較完全的分業制度。也就是說﹐政府起初的構想(分促協方案)是受到了政治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