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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個基金會經營不善﹐浪費了國民的血汗錢

Posted August. 30, 2000 15:55   

國民養老金等62個政府管理的基金﹐其中相當多的基金管理不善﹐造成許多不應有的損失.有些基金超出經營範圍與自己的業務毫不相關的旅館業造成損失﹐或者得到金融部門的資金幫助列為接受資金支持的對象.一年的經營規模接近200兆元(相當于政府預算的二倍)的基金﹐如果這樣受到損失﹐最終還是由國民的稅收來承擔﹐所以必須徹底改革監督體制和基金的整體管理.企劃預算處29日向國務會議遞交了由財政﹑金融﹑會計等由民間的專家組成的基金運營評估團﹐從今年2月至8月間對62家基金會進行的‘99年基金運營評估結果’報告書.

評估結果顯示有些基金會﹕一﹑超越經營範圍﹐參與其他事業二﹑重複和互相分利方式的資金供給三﹑管理缺乏科學性和低水平.例如﹐私立學校教職員養老基金經營飯店和七個會館﹔勤勞福祉振興基金會和軍人福祉基金會經營休養所造成基金的損失.評估團認為﹐基金一般認為比起資金運用效率更注重社會效益﹐因此容易造成隨意分派資金﹐從中謀私利的行為產生.譬如﹐文藝振興基金會﹐經辦858個項目投入514億元﹐女性發展基金﹐經辦13個項目投入二億元.而且﹐中小企業創立基金﹐及振興基金﹐情報化促進基金﹑產業基礎基金等重複投資于某一企業﹐因而有可能造成資金的浪費﹔甚至勤勞福祉基金會﹐其審議基金運營情況的委員﹐則是屬於該基金的勤勞福祉園區理事會的人員﹐其判斷的客觀性是有限度的.

尤其是大多數基金會沒有明文規定的資產運營計劃的情況下﹐對某一部門投入巨資﹐或短期投入為主﹐肯定要帶來損失.政府準備進行基金會的整頓和合併﹐將基金會數量減少至55個﹐對不需要將決算結果報告給國會的20個基金會中10個基金會﹐在2003年整頓合併成為公共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