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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對簿蘋果,形勢對三星有利

Posted October. 13, 2016 07:31   

Updated October. 13, 2016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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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1日,美國華盛頓聯邦最高法院就三星電子公司與蘋果公司之間設計專利訴訟的上訴案進行審理,形勢朝著對三星有利的方向發展。

在2012年的一審判決和去年的二審判決中,三星電子被裁定侵犯蘋果3項專利,被判處繳納3.99億美元(約合4435億韓元)。三星不服,就此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訴。

圍繞設計專利在聯邦最高法院開審,是122年來第一次,因而引起了美國司法界的諸多關注。三星電子與蘋果之間的訴訟戰已從2011年起延續6年,但這是首次在美國最高法院裏對簿公堂。

蘋果聲稱受到侵犯的設計專利是△黑色長方形上的圓角專利(D677)△液晶畫面上加邊框的專利(D087)△像電腦一樣以格子形狀排列應用軟體的專利(D305)等。三星電子應向蘋果支付的3.99億美元,剛好是三星電子銷售2010年推出的智能手機“蓋樂世S”的利潤額。

當天,三星電子方面的凱瑟琳·薩利文律師主張,“在總共有20萬項以上專利技術組成的智能手機,僅僅因為侵犯了3項專利就勒令賠償所有銷售利潤,這種判決是不正確的。”在該律師反問:“誰是會因為看了部分設計而購買一輛運動汽車或者大眾的‘甲殼蟲’汽車?”之後,法庭上的形勢開始向對三星有利的方向發展。

一名大法官向蘋果方面的律師問道:“你是否認為,甲殼蟲的獨特外觀創造了汽車銷售利潤的90%?”另外一名大法官也問道:“因為侵犯了部分設計專利就要賠償全部銷售利潤,你認為這樣做是否正確?”

隨後,蘋果方面的塞斯·瓦克斯律師回答道:“賠償金額是一審和二審的陪審團決定的,我們又有什麼辦法?”

外媒們也紛紛預測,最高法院可能會削減三星電子的賠償金額。預計最終判決會在明年初作出。



金智賢記者 jhk8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