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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和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問題上發生分歧

司法改和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問題上發生分歧

Posted April. 27, 2005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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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獲悉,總統下屬的“司法制度改革推進委員會”(以下簡稱司法改)正在起草《刑事訴訟法修改案》。據悉,修改案否認檢察機關調查書所提供的證據,並廢除其在法庭上對被告人進行審問的制度,原來的刑事審判框架被全面更改。

檢察機關稱,這是要減弱檢察機關的調查權的舉措,並緊急召集全國主要檢察機關的幹部召開了會議,強烈抗議修改《刑事訴訟法》。

司法改正在準備的《刑事訴訟法修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不認可檢察機關文件(對犯罪嫌疑人的審問調查資料等)所提供的證據;原則上禁止使用審問調查書所提供的證據;廢除檢察機關對被告人的審問制度;實施國民參與的審判制度等。

如果不認可檢察機關的證據能力,其調查書就像“被迫提供證詞的調查書”,在法庭上成爲一張廢紙,因此,如果該項內容被確定,調查和審判的面貌將從根本上發生改變。

檢察機關稱,如果按司法改革委的草案,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檢察機關就淪落爲只負責起訴和維持控訴的機構,再也不能進行調查。

當天,韓國大檢察廳廳長金鍾彬緊急召開會議,研究了相關對策。大檢察廳次長鄭相明、首爾高等檢察廳廳長安大熙、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廳長李鍾伯等大檢察廳和首都地區檢察機關的所有幹部出席了會議。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