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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院將于明天判決遷都違憲案

Posted October. 19, 200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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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院全員法庭(主審法官李相京)19日表示,將於21日下午2時宣佈對《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的憲法訴願事件是否違憲的判決。

憲法法院負責宣傳的研究官全鍾益當天下午召開緊急記者招待會表示:“決定21日下午2時在憲法法院的審理中對‘《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違憲確認案件’做出判決。”

憲法法院于當天下午正式向事件當事者及相關機構通報了宣判日期。

對於憲法請願案件,如果9名法官中6名以上認爲違憲,就將判爲違憲,如果認爲違憲的法官達不到6人,就將被駁回。

以不成爲憲法訴願物件或以請求人沒有當事者資格爲由對本案不做出判定時,做出的不予受理的決定必須以半數以上法官的意見爲基礎。

憲法法院如果對憲法訴願做出駁回或不予受理的判決,“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委員會”就可以繼續推進建設專案,但如果對 《特別法》做出違憲判決(事實上包括相當於違憲的“與憲法不一致-違憲的一種”),那麽基於該法律的推進委員會將被勒令停止一切相關活動。

此前,漢城市議會議員和大學教授、公務員、大學生等由169人組成的請求人團提出了要求確認《特別法》是否違憲的憲法訴願和要求在做出最終判決之前停止施行《特別法》的臨時處理申請。理由是“遷都決定在未經國民投票表決的情況下強行通過,因此參政權和作爲納稅者的權利受到了侵害,並在制定《特別法》時沒有與漢城市政廳協商,侵害了漢城市政廳公務員的負責公務的權力”。

在該案件的利害關係機構中,青瓦台和法務部、新行政首都建設促進委員會表示:“請求人團不具備提出憲法訴願的當事者資格,並且《特別法》也沒有侵害請求人的基本權力。”並提出了法庭應不予受理並駁回訴願的意見。

漢城市政廳則提出了違憲意見。理由是“在對國家的安危産生影響的重大事情上,沒有經過國民的投票”。



黃軫映 budd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