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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單壹住宅擁有者,廢除重課多住宅擁有者制度……綜合房地產稅這樣做對嗎?

不動單壹住宅擁有者,廢除重課多住宅擁有者制度……綜合房地產稅這樣做對嗎?

Posted June. 03, 2024 07:54   

Updated June. 03, 2024 07:54


據悉,政府把重點放在廢除對多住宅擁有者重課綜合房地產稅的方案上,並著手討論調整綜合房地產稅制的問題。意思是說,政界響應迅速推進的調整綜合房地產稅討論,首先修改針對多住宅擁有者的懲罰性課稅體系。在此之前,共同民主黨領導層主張免除實際居住壹住宅擁有者的綜合房地產稅和重新進行整體設計,點燃了調整的必要性,總統室也表示將討論包括完全廢除在內的稅制調整。

今年迎來實施第20年的綜合房地產稅,壹直存在是對住宅所有者的懲罰性稅金的爭議,因此向減少國民負擔的方向推進調整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是繼財產稅之後再次征收稅金的雙重課稅,再加上未能達到穩定房地產價格的當初目的,隨著房價的暴漲只是大幅增加了課稅對象。

現政府執政後,將單壹住宅擁有者基本扣除額提高到12億韓元,抑制公示價格現實化率的上升,減輕了稅負,但去年單壹住宅者綜合房地產稅對象超過了11萬人。2005年實施該制度時,它還是對排名前1%征收的“富人稅”,但如今已變質為給在首爾主要地區擁有壹套中大型公寓的單壹住宅擁有者和中產階層帶來巨大負擔的“稅金炸彈”。擁有壹套房產的退休者為了交納綜合房地產稅,甚至要貸款。

在這種情況下,綜合房地產稅調整對象應該是因壹套房子價格上漲而承擔過多稅負的單壹住宅擁有者、退休生活者、中產階層,而不能優先考慮擁有3套以上住宅的多住宅擁有者。當然,對3套房子以上多住宅擁有者的綜合房地產稅最高稅率達到5%,具有很強的懲罰性質。但是,相比目前的方式,可以考慮統壹為按住宅或土地等擁有房地產征稅的財產稅方式來提高稅率的方案。

政府擔心,如果廢除單壹住宅擁有者綜合房地產稅,對所謂的“紮實壹套”的偏重會加重,與擁有多套廉價住宅的人之間的公平性爭議也會增大,但應該考慮到這些問題,綜合房地產稅和財產稅。此前壹直以“給富人減稅”為由斷然拒絕調整綜合房地產稅的巨大在野黨的變化很大,因此政府不能錯過難得的機會。懲罰性征稅的標簽,相比多住宅擁有者,應該首先從單壹住宅擁有者繳納的綜合房地產稅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