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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应取消职业劳工活动家的“袖章——既得权”

【社论】应取消职业劳工活动家的“袖章——既得权”

Posted May. 03, 2010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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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会与劳动关系调整法(工会法)制定的带薪休假制(带薪减免工作时间)的标准案已准备就绪。两大总工会和经济团体、公用事业委员会等参与的减免工作时间审查委员会(工作时间委)根据工会会员的规模,将减免工作时间的限度分为11个阶段,共1000∼4万8000小时。而且,工会专人人数仅限于0.5∼24名(2012年7月起,仅限18名)。

劳动部以工作时间委的决议和国会意见为基础,将于这月宣布带薪休假的限度并于7月起正式实施。1997年的工会法规定,禁止支付工会专人薪水。可是这项规定经过3次政治妥协,延期13年才得以实施。这次也要伴随修改集体协议的程序。但是,如果不想人们说“实施前后并没有差别”的话,那么就要尽可能缩短过度时限。同时,劳动部要好好监督劳资集体协议,不能让它有机会动摇带薪休假制的宗旨。

期待带薪休假制的实施能够起到消除工会专人“泡沫”的效果。现代汽车是国内最大的企业,共有4万5000名工会会员,拥有220多名工会专人。可是集体协议中规定的工会专人人数为90名。这远远超过了集体协议所规定的人数。7月之后,金属工人工会——现代汽车分公司将工会专人人数减少至24名。即使由工会负担部分薪水,也只允许拥有48名工会专人。这样一来,80%左右(170多)的劳动者就得重返作业现场。

据韩国劳动研究院透露,工会专人人均工会会员数量从1983年的183名减少至2008年的149名。好强的工会像保护战利品般,增加专人数量,才导致了这一结果。韩国的工会专人数量是日本、美国、欧洲的3∼10倍。这些工会专人离开生产现场,以斗争作为主业。有时候,他们还会脱离全体工会的意思,做强硬的政治斗争。他们甚至向一些企业所要特权,介入招聘过程,从中谋取私利,犯下罪行。这是支付工会专人薪水的错误惯例,赋予职业劳工活动家“袖章——既得权”的结果。

工会承担其经营费用是国际惯例。若我们也实行这一原则的话,将不可避免的调整工会结构。对现代汽车工会所做的设问调查结果显示,有86.2%的人回答,“有必要改变对抗性的劳资关系”。在工地,无人理会以政治色彩较淡的斗争为主的工会领导人。带薪休假制应当成为纠正韩国劳动界长存的错误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