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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设赌场,通过网络聚众赌博“赚取1000亿韩元”

在国外设赌场,通过网络聚众赌博“赚取1000亿韩元”

Posted September. 29, 2008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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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在菲律宾马尼拉开设赌场,通过网络直播赌场实况的赌博网站,并因此盈利1000亿韩元非法收入的犯罪团伙,最近被检察院揭发。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毒品团伙犯罪调查部(部长 金周善)于本月28日,起诉拘留在网络上直播国外赌博现场,便于国内赌徒参与赌博的李某(35岁)等4人。

检察院指出,李某等人于2007年2月,在菲律宾马尼拉租借一间办公室,引进3台赌场用桌与录像设备,雇佣当地30多名发牌员,开设赌场。在此进行一种被称作“百家乐”的游戏,并通过9个赌博网站在国内直播。

此团伙将参与者的现金转换为网络货币,让他们通过网络实况直播,向发牌人或其它参与者下注。如参与者猜对,就会依据其押钱的一方,获取除去手续费的95%至800%不等的押注金额。玩一回最多可以押1亿2千万韩元,部分参与人会将一亿韩元以上的资金汇给网站经营人。

至上个月为止,李某依据此方法,在一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内盈利1000亿韩元之多。因李某在菲律宾开设赌场,是主谋,获取其中50%,负责网络直播的9个网站负责人获取15%,通过发送垃圾邮件来聚集赌徒的所谓“生意合伙人”获取35%。

检察院在经过调查此团伙的盈利数目之后,预测,赌场整个流动资金应达5000亿韩元。

这些人可以在短期内赚取大数目,还可要归功于美国的CNN新闻。这些人为了让参与人相信网络上播放的确实是当前实况,在游戏背景一角播放了CNN新闻。

李某等人将获取的金额,用在国内外的奢侈生活上。检察院没收了这些人借名户头里的34亿5千万韩元的存款;像面积达80坪的公寓等价值为43亿5千万韩元的房地产;像奔驰、保时捷等价值达8亿5千万韩元的高级进口轿车等。没收的财产总额达123亿2千万韩元。而在这些人的国内据点也发现共达15亿7千万韩元的现金。

检察院为没收这些赃款,没有对逃往国外的共犯金某(36岁)等两人提出终止起诉,而是提出了不拘留起诉。检察院通过缺席开庭,确定这些人的刑期之后,决定将这些人遣送回国,并继续追踪、回收此团伙的非法财产。

检察院于当天还指出,已起诉在日本、泰国等地设置服务器,经营扑克游戏,被称作“badugi”的赌场,拘留起诉以发牌为名赚取800亿韩元的尹某(40岁),对逃往马来西亚的朴某(48岁)等3人采取不拘留起诉。

检察院正在调查部分团伙是否与国内3大暴力团伙之一有关,并调查哪个暴力团伙参与了此次犯罪行为。



全星哲 daw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