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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也将参与机关干部选举

Posted February. 06, 2007 06:49   

从4月开始选举公共机关长、理事、监事等候补时,当事机关的职员也能参与推荐过程。

企划预算处称,5日将对包括上述内容的《有关公共机关运营的法律施行令案》进行立法预告,并通过国务会议表决,从4月1日开始施行。

根据施行令案,公共企业要员推荐委员会中要包括一名能发表当事机关成员意见的人士。因此,公共企业和准政府机关等当事公共机关职员们选出的外部人士必须以干部推荐委员的身份参加。

另外,为避免干部候选人公开招募只停留在走形式的表面工作阶段,施行令案规定必须将招募事实义务性通过当事机关的网站和媒体予以公开。

此外,明确规定管理监督公共机关的公共机关运营委员会民间委员资格,即,必须是在大学担任副教授或在以上职位5年以上的人士、在上市公司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3年以上高层管理人员的人士等。

预算处公共革新本部长裴国焕称:“期待在以后公共机关干部选任过程会更加透明。”

然而,公共机关运营委员会的委员长依然由预算处长官担任,而且民间委员也由预算处长官推荐,并由总统最终批准,因此有人指出此举对改善“降落伞人事”惯例不会有太大效果。



兪載東 jarret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