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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对13万名出售住宅转让权者进行重点管理

政府将对13万名出售住宅转让权者进行重点管理

Posted May. 18, 2003 21:48   

去年,出售公寓转让权后,没有提前做好资产增值税申报的13万多人将受税务当局的重点管理。

另外,对出售上市企业和注册法人股份的755名大股东(交易次数为2787次)也以同样理由进行集中税务管理。

国税厅18日表示,原定于本月底的“2003年转让税确定申报及上缴最后1日”来临之际,向44万1095名确定和变更申报对象发送了上述内容的《重点管理介绍文》。

从申报项目来看,确定申报对象在去年1年内,出售房地产、股份、高尔夫会员券等资产后,没有在上缴期限内上缴资产增值税或没按规定申报和上缴的达30万8775人。

另外,变更申报对象在同一个时期内,有着在出售公寓转让权后,低报售额的嫌疑的达13万2320人。

国税厅财产税科长申铉于表示:“出售征收增值税范围内资产,并没按规定进行提前申报和上缴的人到本月31日前,应办理确定和变更申报手续,并上缴税金。特别是在确定申报对象中,出售股份后,所有没如实进行申报的755名大股东和变更申报的人将成为重点管理对象。”

在这些被管理的对象中,对于没以实际交易额进行增值税确定申报的人,在没上缴的税金基础上,追加上缴不诚实申报加算税(税率为10%)和不诚实上缴加算税(年税率为18.25%)。特别是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查出偷税规模更大的情况,也有可能接受税务调查。

但国税厅解释说,即使去年出售资产,△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前,进行增值税申报的人△如实进行提前增值税申报的人△已接到增值税决定通知的人不需要在此次申报。



宋眞洽 jinh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