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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金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将受到限制

大企业金融公司持有子公司股份将受到限制

Posted January. 16, 200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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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集团的保险、金融公司不得申购自己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的方案正在推进当中。

16日,据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消息,公平交易委员会最近向总统职务接管委员会汇报了“将以在相互出资上受到限制的大企业集团的金融公司(包括保险公司)为对象推进子公司分离请求制,但若不顺利的话,将引进上述内容的‘限制取得子公司股份的制度’”。

虽然目前大企业集团的金融公司不得保留超过总资产或信托财产一定比例的自己集团(以整个集团为准)的股份,但目前还没有对于取得个别子公司的股份方面的限制。

由于新制度是以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分离为目标,因此从加强资本运营的健全性出发,估计会比现行制度更加有利。加上如果引进该制度,主要集团的生命保险公司与咨询公司等在资金的运营上将受到不少制约。

公平交易委员会独占局局长李东揆说:“日本通过《禁止独占法》限制金融公司不得保留特定公司股份的5~10%以上。我们正在考虑以韩国大企业集团的金融公司为对象引进这一制度。”

李局长还说:“如果与财政经济部及金融监督委员会能够组成旨在引进金融公司子公司分离请求制的专门小组,我们将积极讨论是否引进子公司股份取得限制制度及股份限制比例等。”

一位财经部的相关人士对此表示,“虽然日本的制度是为了防止金融资本的产业支配,与我们的目的正好相反,但这可能会比子公司分离请求制的副作用要少许多。”

由于子公司分离请求制有可能会引发违宪与国富外流的议论,所以财经部与金融监督委员会对此持怀疑态度。但他们都认为为防止金融公司成为大企业集团的私家金库,有必要采取加强监督与资产运营限制的措施。

另一方面,公平交易委员会还表示,已向接管委员会汇报了将引进美国式的《企业分割命令制度》的方案。



千光巖 ia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