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家党和民主党决定:按当初政府案规定的内容,即“把可以指定特区的地区控制在具有国际港湾的城市范围内。”再次修正8日国会总会上未处理的《经济特区法》之后, 将在14日总会处理其法案。
12日,民主党第二政调委委员长金孝錫称:“财政委修正法案使内陆地区也可以被指定为经济地区,对此劳动界立即强烈反对。”,并表示:“计划制定接近当初政府案之后,13日再与大国家党讨论。”大国家党第二政调委委员长任太熙表示:“因民主劳总等方面的反对,8日总会决定不把经济特区法提到总会议程上,但是将在14日总会处理本法案”。两党计划:13日进行第二政调委委员长之间的会面,讨论修正法案之后,再经过30名国会议员同意向国会提出修正法案。经济特区法在国会审议过程中更名为“经济自由地区法”,而且指定标准也从“具备国际机场和港湾的条件的地区”放宽到“具备交通设施的地区”,因此招来了劳动界和教育界的强烈反对。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