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界为总统竞选而大发善心的举动和国民大肆“索取”的举动似乎已过了度。不论执政党还是在野党,争先恐后地在国会常任委慷慨通过议员立法形式的“善心法案”,试问这真的是议员们应做的事?让人大失所望。
仅在前几天,常任委就通过了有关减少农渔家庭负债、阁楼房合法化、上调军人退休金等内容的法案。而目前还有许多其他的“善心法案”等着通过。称“虽然每次选举时都会出现众多善心法案,但第一次像今年这样法案泛滥。”的企划预算处高层负责人的话,听起来令人很是无奈。
但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些法案的大部分都是出于纵容在欲选举中获胜的利益集团的单方面要求而草草制定的法案。这些法案被确定为法律后,引起副作用及后遗症的可能性相当大。并且,突然要筹措规模不小的相关资金,就不能将预算落实到应落实的地方,这必将导致作为使某特定集团得到利益的代价让国民背包袱的结果。这意味着政界做好人,而黑锅则由国民背。究竟这样的国会议员存在的意义何在?
很显然,这些行为必然会引发平等性争议。正如上调军人退休金一样,特定集体受益,类似性质的其他集团决不会袖手旁观。在这些不考虑资金状况的法案中,甚至还包含着诸如将无许可阁楼房予以合法化,把非法行为予以正当化的法案,这实在令人担忧。如果说这些都是为了平民而制定的对策,从汉城江南及京畿道盆唐、一山等非法建筑也可以享受将“事实上可再上一层楼”的优惠政策看,这些法案根本就是不合理的。
虽然积极进行议员立法是可取的,但这样在选举期间、而且只集中通过善心法案的举动是不正确的。议员们应重新树立起作为国民代表的姿态和责任心,认真仔细地审议各种法案。此外,对于各个常任委面对大选大发善心地通过的法案,必须由司法委或通过议员全体会议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