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可以让朝鲜族同胞从11月开始在国内服务行业自由工作的从政府角度制定的“就业管理制方案”出台开始已经过了3个月,但因政府判断错误,预计当初预定的11月实行日期也会有出入。
20日,据劳动部等相关部门的消息,政府还未完成将成为允许朝鲜族同胞的合法就业依据的出入境管理法实行令修订工作,而且连决定他们的就业行业的外国人产业人力政策审议委员会(委员长 国务调整室室长)的召集日程也未确定。
当初,负责出入境管理法实行令的法务部虽然在不修订实行令的情况下推进了朝鲜族同胞的合法就业问题,但是在劳动部提出“正在编制相关告示,因此应该修订上层实行令”要求之后才着手修订,准备有关方案。
实行令修订案规定,给以访问故国等目的希望来韩国的外籍同胞赋予访问居住滞留资格(FI签证),而且可以使其中希望就业的同胞经劳动部长官的推荐后就业。
政府预测,这么晚才制订的出入境管理法实行令修订案经过24日副长官会议之后在29日国务会议上确定,则可以从11月开始实行就业管理制。
但是即使被修订的实行令得到实行,从朝鲜族同胞得到F1签证,进入韩国后在各地区设有的雇佣稳定中心提出就业申请,到公司就职,至少也需1个月以上。因此,预计他们在国内的就业最快也只能到12月才能实现。
而且,政府还未确定朝鲜族同胞可以就业的具体就业范围,因此劳动部在业务方面只制定“只允许饮食业与保安业,清扫业等行业就业,娱乐业则不允许。”的大致方针。
国务调整室自7月发表为减少非法就业的“外国人力制度改善方案”之后,决定从11月开始只对40岁以上外籍同胞实施可以在国内服务行业自由工作的就业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帮助朝鲜族同胞的市民团体“我们民族互助运动本部”相关人士指出:“对于现在在国内滞留的朝鲜族同胞们来说,麻烦的不是就业管理制度,而是明年3月的强制遣送。”,“就业管理制未考虑朝鲜族同胞的频繁的换工作单位这一点”
異鎭 leej@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