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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481万人的交通处罚和执照吊销

Posted July. 10, 2002 16:53   

从6月30日到目前为止,由于醉酒驾驶、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反道路交通法行为而被处罚扣分或吊销及停用驾驶执照的481万余名驾驶者将得到取消扣分、免除吊销停用驾照、取消禁止驾照考试资格期等特殊减免处理。

政府在9日金大中总统主持召开的青瓦台国务会议上确定了包括以上内容的特别减免措施,并由行政自治部部长李根植和法务部部长宋正镐共同发布。特别减免措施将从10日起开始实行。

由此,396万余名由于各种违反交通法规行为而被扣分的驾驶者累积被扣的分数将全部取消。但是过失费和违规金仍应照常交纳。

另外,被吊销或停用驾驶执照的驾驶者(27万余人)以及在禁止驾照考试期的人(10万余人),共37万余人将由于行政处分赦免而得以马上重新拿回驾驶执照。

与此同时,由于被吊销执照后有1~5年的禁止驾照考试期而无法进行驾照考试的48万余名驾驶者也马上可以进行驾照考试了。

只有△已经受到吊销驾驶执照的人△驾照更新期间由于违反应遵守规则被停用驾照的人△因未达到性格标准而应受到处分的人被排除在特别减免对象范围之外。

宋部长说:“为了纪念成功举办世界杯足球赛并创造4强神话,也为了解除由于被吊销执照而被生活所困的百姓们的疾苦,我们决定立即实施特别减免措施。”

这是自本届政府执政以来,在98年3月(减免对象532万余人)之后第二次对违反道路交通法者实施特别减免措施。



esprit@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