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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调查出的大宇非法事件

Posted February. 04, 2001 21:43   

随着检方对大宇集团非法操作会计一事着手进行调查,事件的始末终于出现头绪。事端是从大宇集团前会长金于中在英国设立BFC(British Finance Center)而开始,其结果造成政府投入了巨额的公共资金。也就是说,金前会长荒唐的“世界经营”,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国民。

BFC是因金前会长提倡“世界经营”而在1981年成为管理海外资金的机构,并在英国伦敦设立的秘密金融组织,它由伦敦当地的Chase Manhattan Bank等30个户头所组成。

他从海外金融机关贷款,并将贷款汇入BFC的银行户头,把这些钱用在建设汽车厂等海外投资事业上。起初,他通过这种金融手法,以低息和偿还期长等较为有利的条件筹措海外资金,并对海外法人持续投资,在“全球化战略”上获得了诸多成果。检方关系人士也表示:“看来金前会长起初也不是为诈财才设立BFC的。”

但是,在1995、1996年以后,海外事业渐渐开始萧条,并负债累累。为偿还这些债务,反复出现了借债还债的恶性循环。在1997~1999年,大宇从海外重新贷款的金额为157亿美元,超过了20兆韩元。

恰巧这时发生了金融危机,债权团催促大宇偿还债务,而由于大宇无法重新借入新的贷款,金前会长就开始把国内财产转移到海外或者将海外出口价款不送回国内的方式维持经营。他还指使(株)大宇社长张柄株(音译)等心腹,以假装进口产品以及支付货款的方式,在1997年10月~1999年7月期间,把国内的26亿资金汇到BFC。同时,不但未把15亿的海外出口货款送回国内,反而汇入了BFC的户头。在这过程中,金前会长让张前会长等心腹管理资金业务,而资金转移以及筹集秘密资金等业务,则由自己亲自来管理。

国内资金流出海外,导致国内附属企业经营不善,而大宇集团为防止附属企业倒闭,通过修改会计帐本,大量发行公司债关联券及商业票据。

大宇发行的公司债券大多由投资信托公司接收,这在1999年以后造成投信社大量倒闭。投信社的经营不善打击了国内经济,结果造成政府不得不投入20兆韩元的公共资金。

检方表示,金前会长通过BFC进行非法资金交易时,必定将相当数量的资金变为秘密资金或者由个人私吞。

但是,要对此进行深入调查,似乎有些困难。有关人士都异口同声地说,“只有金前会长才知道资金的去向”,全都在推卸自己的责任。

因此,对于大宇集团秘密资金的调查,除非金前会长回国,不然事件调查只能局限在附属企业社长。



李秀衡 so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