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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对簿苹果,形势对三星有利

Posted October. 13, 2016 07:31   

Updated October. 13, 201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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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1日,美国华盛顿联邦最高法院就三星电子公司与苹果公司之间设计专利诉讼的上诉案进行审理,形势朝着对三星有利的方向发展。

在2012年的一审判决和去年的二审判决中,三星电子被裁定侵犯苹果3项专利,被判处缴纳3.99亿美元(约合4435亿韩元)。三星不服,就此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

围绕设计专利在联邦最高法院开审,是122年来第一次,因而引起了美国司法界的诸多关注。三星电子与苹果之间的诉讼战已从2011年起延续6年,但这是首次在美国最高法院里对簿公堂。

苹果声称受到侵犯的设计专利是△黑色长方形上的圆角专利(D677)△液晶画面上加边框的专利(D087)△像计算机一样以格子形状排列应用软件的专利(D305)等。三星电子应向苹果支付的3.99亿美元,刚好是三星电子销售2010年推出的智能手机“盖乐世S”的利润额。

当天,三星电子方面的凯瑟琳·萨利文律师主张,“在总共有20万项以上专利技术组成的智能手机,仅仅因为侵犯了3项专利就勒令赔偿所有销售利润,这种判决是不正确的。”在该律师反问:“谁是会因为看了部分设计而购买一辆运动汽车或者大众的‘甲壳虫’汽车?”之后,法庭上的形势开始向对三星有利的方向发展。

一名大法官向苹果方面的律师问道:“你是否认为,甲壳虫的独特外观创造了汽车销售利润的90%?”另外一名大法官也问道:“因为侵犯了部分设计专利就要赔偿全部销售利润,你认为这样做是否正确?”

随后,苹果方面的塞斯·瓦克斯律师回答道:“赔偿金额是一审和二审的陪审团决定的,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外媒们也纷纷预测,最高法院可能会削减三星电子的赔偿金额。预计最终判决会在明年初作出。



金智贤记者 jhk8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