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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不得滥开发四大江周边区域

Posted April. 21, 2011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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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务会议通过有关运用近水区域的特别法(近水法)实施令,该法案将从30日起生效。届时,对于四大江周边可以进行系统化开发。16日,总统李明博指出:“很多人对四大江项目有不同说法,但如果见到今年秋季竣工后的情况,相信都会称赞现在的决定。”虽然总统的预测极为乐观,但是目前还很难判断四大江项目成功与否。或许很多国民会对整治干净的四大江表示满意,但是,如果四大江的人工雕刻成分过于严重,也会有大量国民因为其失去自然环境而失望。日后,根据开发管理四大江的情况,对于四大江治理项目的综合评价也会产生影响。

政府之所以制定近水法,主要是为了杜绝对四大江进行毫无节制的开发。反对四大江项目的势力称四大江近水法是为了随意开发四大江而制定的法律,但为了在四大江治理工程结束后为国民提供便利设施和旅游休闲设施,也是有必要的举措。

但是,如果过分开发周边环境,江边可能会沦落为休闲场所。尤其是一些娱乐场所,难免会对江边造成污染,这必定会破坏四大江治理项目的原始目的。只有政府、地方自治团体、韩国土地住宅公司(LH)水资源公司等持有开发近水区域的权利时,才可以有效防止四大江周围的滥开发。

但是,对于近水法实施令,人们指出并没有预防滥开发四大江的实际效力。刚开始,为了防止滥开发四大江,实施令将相当于4个足球场大小的3万平方米以上的区域指定为“迷你近水区域”,但是通过国务会议的实施令删除了滥开发防治部分,因此专家表示对小规模滥开发感到担忧。

国土海洋部解释道,通过国土计划于利用的相关法律和事先进行的环境性审核,可以防止滥开发。但是,这种解释与政府最初主张要出台近水法的主张有出入。更严重的是,政府没有确切的方法可以预防近水区以外部分的滥开发。我们有义务营造美丽的环境传给下一代,政府应当实施环保开发政策,营造美丽山河提高自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