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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进行三次以上房地产交易就追查账户

Posted July. 20, 200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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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底开始,一个家庭一年进行三次以上的转让或购买房地产时,如果房地产标准市价交易额达到5亿韩元以上,以及在实际交易中书面凭据不属实,将成为追查帐户的对象。另外,国税厅长,关税厅长,市道知事可以随时查询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嫌疑人和滞纳1000万韩元以上税款的金融交易信息。

20日,卢武铉总统在青瓦台主持召开了国务会议,并通过了含有上述内容的《金融实名交易及秘密保障法实行令》。当天通过的实行令的有,除了作为信息公开的机关,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以及政府投资机关以外,还有各级学校,地方公社、政府下属机关、社会福利法人等(《公共机关信息公开法实行令》)。根据该实行令规定,如果申请的信息过多,对执行业务造成很大影响,为此首先需要阅览,之后要在2个月内交付复印件,而且也可以用电子邮件提供信息。



尹鍾求 jkma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