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總統李在明10日表示,“應允許小工商業者進行集體談判,雖不知團體行動將如何發展,但至少應保障其團結權。”
李在明總統當天在青瓦台同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民老總)領導班子舉行座談會時作出上述表示,並稱“應按不同事項,賦予供貨企業之間、加盟店之間或分店之間進行集體談判的機會與權利。”根據現行《公平交易法》,小工商業者作爲經營者,若結成團體決定價格或中斷營業,將以串通行爲受到處罰。此番言論意在通過修訂《公平交易法》,爲加盟店主等開辟集體談判之路。
李在明總統還指出,“勞動合同滿兩年須轉爲正式員工的法律條款,形式上雖好,現實中卻絕不會讓合同超過兩年。”他接著強調,“從事相同勞動,卻有人被選拔獲得更多優惠,未被選拔者則遭受更大不利,此現象頗爲異常。這是相當大的扭曲。”此番言論強調消除正式工與非正式工的工資差距。據解讀,其意圖在于修訂規定雇用非正式工滿兩年須義務轉爲正式工的《限期法》,允許非正式工簽約兩年以上,但同時規定從事相同勞動的非正式工工資不得低于正式工。
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總聯盟當天提出對五人以下工作場所適用《勞動基准法》、保障勞動者參與勞動安全對策、解決公共部門非正式工問題、搞活超企業談判等建議。青瓦台發言人全恩秀透露,李在明總統就此表示,“對五人以下工作場所全面適用《勞動基准法》即便分階段擴大,至少産業安全領域應盡快無差別適用。”
尹多彬記者 empt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