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候選人千成寬在國會人士聽證會未能向國民解釋清楚從企業家接受各種支援的“資助人”嫌疑。青瓦台在內定千候選人的時候發表說:“適合塑造受到國民信賴的檢察官形象”,但是照這樣下去他能不能樹立作為檢察總長的威信也將成了疑點。
千成寬對今年4月份花費28億7500萬韓元購買的公寓表示是從企業家樸某處借了15億5000萬韓元、向自己的弟弟借了5億韓元、向妻弟借了3億韓元購買的。對於朴氏,千成寬表示:“10年前通過友人認識的,但是並不經常見面。”但是他沒能明確解釋以低於銀行利息的4%的利息借到資金的經過。因此有必要明確闡明這是不是“包括性受賄”。樸氏在被確認為聽證會證人並接到國會同行命令狀後便去了日本,於聽證會結束的昨日晚上回國。
因為未能繳納2年的居民稅160萬韓元而被取消居民登記的弟弟能借給他5億韓元也不符合常理。千成寬說得到了7億5000萬韓元的銀行貸款償還了部分債務。他的月薪有600萬左右,如果光利息就要每月向銀行繳納500萬韓元的話真不知道他是用什麼錢生活的。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千成寬的夫人卻使用著每月租賃費高達170萬韓元的高級轎車。執政黨議員們在聽證會上擁護地說“這已經算是勤儉節約的檢察官了”,但是在首爾江南區擁有29億韓元的公寓、夫人使用高級租賃車、夫妻在海外高爾夫旅行中購買3000美元高級女士包算是勤儉?就因為是擁有這樣的想法他們才會受到“富人黨”、“幸福黨”的指責。
2007―2008年收入明細單和銀行卡使用明細單、有收據的支出金額之間有1億韓元的差額。檢方稱在收入明細單中遺漏了調查活動費和職務補助費,但是如果將調查活動費用在了個人活動上就更是個問題了。2年內其兒子的銀行帳號上匯進了9800萬韓元的不明出處的資金、在W飯店舉行婚禮卻說是在“首爾郊外”舉行的。
檢察總長是審定及追訴機關的總負責人,需要具備頗高的道德。讓這樣一名有很多疑問點的人成了檢察總長候選人,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室到底有沒有對其進行人事驗證?連在聽證會上一問便知的問題也沒能掌握?還是因為其他理由,掌握到這些情況卻不得不強行進行人事選拔?我們認為千成寬作為檢察總長缺乏全體性的倫理意識和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