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人們的抗爭民主化熱情到達極點,第二年就創立了憲法裁判所。而今天是憲法裁判所終於成年(滿20周年)。至今通過憲法裁判,為了提高國民和國家機關的憲法意識,憲法裁判所付出了巨大的貢獻。憲法裁判所至今處理了1萬5000多件案情,除了休息日以外每日平均審判了3件案情,並且規定了500件違反憲法的事項。通過這些工作,憲法裁判所不僅提高了憲法的威望和尊嚴性、國民的基本權意識,而且協助了法制國家的基礎建設。國家機關信賴度和影響力調查中,憲法裁判所排名首位並不是偶然的結果。
不過,我國憲法至今處於“受難時期”。5月開始,持續3個月的“反對美國牛肉進口”蠟燭示威,唱出了違反憲法第一首《韓國是民主共和國》的歌曲,還作出了違反憲法的舉動。具有主權的國民自以為,佔領道路和暴力示威沒有違法,不僅破壞警車,還綁架、虐待員警。總之首爾城市被這些示威者折騰的雞犬不寧。而且線民們還火上加油,通過威脅3大新聞的廣告主。這些行為違反了憲法的自由民主主義和法制主義原則,還玷污了自由市場的經濟秩序。
政府和國會也是給憲法裁判所製造麻煩的主謀。政府的機會主義思想和提高效率的欲望生產出了違反憲法理念的政策。包括盧武鉉政府時期的《新行政首都特別法》在內,私立學校法、歷史法、新聞法等典型的政策接受了憲法裁判所的審判,或者產生了違憲爭論。也有不少綜合房地產稅等房地產限制措施屬於違憲爭論的物件。國會也因為黨利黨略而造成了政局的混亂。
專家指出,國民和國家機關要想提高憲法意識的水準,就應該從幼稚園或者小學開始教導憲法的基本精神。因為憲法不僅是權利世界的規範,而且還是給國民的日程生活直接造成影響的最高規範。因此具有主權的國民應該首先認知和理解憲法的基本精神。那樣才能監督國家機關和政治勢力的憲法精神。這也是迎接創立20周年的憲法裁判所在“20周年會議”中要解決的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