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於藝聰(音,8歲)屍體的18日,尹峰元(音,45歲)來到了員警曾開展搜查工作的京畿始興市君子川。9年前,當時放學回家的路上失蹤的尹峰元(音)的女兒智延(音)上的也是初中2年級。尹峰元(音)說道:“明明知道已經找到的屍體都不是我女兒,但我現在的心情是想翻遍全國找到女兒的屍體。”當天,尹峰元(音)在位於京畿安陽市的於藝聰(音)靈堂上,喝了整夜的酒。
▽“如果初冬時開始進行調查的話…”
得知李惠珍(音,10歲)和於藝聰(音)被害消息的失蹤兒童的父母們歎息道:“為了尋找活蹦亂跳的孩子,雖然曾哀求員警們但還是…”父母們責怪道:“這樣的結果是由員警們接到失蹤申報之後,沒能在初期進行積極的調查,而作為簡單的離家出走來處理所導致的。”
如果在12小時之內還沒解決綁架小孩的案件時,將會大大降低小孩的生存幾率,但員警們對沒有目擊者的陳述等具體犯罪嫌疑時,就在接到申報的24小時之後才開始進行調查。
李惠珍(音)等小孩們失蹤的時候也是同樣情況,員警們接到失蹤申報1周之後才開始下令進行調查。
因此失蹤小孩的父母們不那麼依靠員警,而是親自開展“探尋調查”。
5年前曾失去兒子的朴惠淑(音,41歲,女)氣憤地說道:“當時,兒子因沒有回家而向員警署申報時,負責接待的員警說道‘您回家等的話,小孩就會回來了’也不接收綁架申報的請求。怎麼能相信這樣的員警呀。”
▽“什麼時候能組建專門負責失蹤兒童的員警隊伍呀”
雖然失蹤兒童的數量每年都在逐步增加,但員警並沒有組建專門負責失蹤的部門或專門的調查人力。
在一線的員警署中,由負責女性青少年部門的1、2名工作人員來接收失蹤申報,大部分的失蹤案件調查是由調查重大案件的刑警部門來負責。
員警署的負責人說道:“調查兒童失蹤案件時,需要很多時間和人力,因此在案件的調查中表現得消極。刑警們則是忙於調查刑事案件,實際上很難著手調查兒童的失蹤案件。”
員警隊的標昌元(音)叫說道:“先進國家來說,接到兒童失蹤案件時,由美國聯邦調查局,英國國家員警振興廳等專門的兒童案件處理隊來負責調查諮詢的工作。現在我們國家來說,由於一線地區缺乏專業性的員警來負責開展調查,因此往往失去了案發現場中的重要證據。”
3月的1個月期間,員警們正在對全國的失蹤兒童開展第2次的調查工作。
申光榮 neo@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