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國會召開正式會議以155票贊成、17票反對、17票棄權通過了“關於三星秘密資金一案的相關特別檢察法案”。
當天通過的特檢法案的調查對象為:與三星支配權繼承相關的調查及裁判過程中的非法行為嫌疑;停滯調查三星SDS司債發行等4起控告的嫌疑;和三星非法賄賂,產生非法秘密資金的過程以及秘密資金使用於2002年大選資金及對最高權力層的賄賂嫌疑等,包括盧武鉉總統的當選禮金的一切賄賂品的提供管道的調查。
特檢法案組成員是由總統根據韓國律師協會推薦來任命,由3名特別檢查和30名以內的特別調查官組成。調查要在60日之內進行,可在第一次的30日、第二次的15日的基礎上可以延長時間。
但是因青瓦台指出調查對象過於廣泛,並且考慮到盧武鉉總統有可能實行否決權的可能性,因此特檢調查是否能成功進行還不能確定。
千虎仙青瓦台代言人在當天的定期簡報中針對否決權可能性這樣答到:“我們會用充足的時間來考慮所有的可能性。”青瓦台核心人士也談到:“行使否決權的可能性和不行使的可能性為50比50。”
鄭成鎮法務部長官在召開正式會議前出席了法制司法委員會,對前天大統一民主新黨和大國家黨協商的法制司法委員會法案審查特檢法案,表示反對:“如果行使特檢法來調查裁決結果或干預過程的話,有可能會被指責觸犯憲法“禁止過份干預”的原則。”
雖然法制司法委員會對此更換了特檢法案的調查對象條款說法後,向國會正式會議提交,但因事實上內容相同還是有可能會造成違憲爭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