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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憲法法院院長不能在意氣相投主義下誕生

[社論] 憲法法院院長不能在意氣相投主義下誕生

Posted September. 21, 2006 06:00   

就關於憲法法院院長提名人全孝淑的批判性輿論和任命動議案處理過程中引發的國會混亂局面,盧武鉉總統不予理睬,昨天仍然做出了拿著“全孝淑籌碼”前進的選擇。那就是,決定向國會提交關於全孝淑的憲法法院人事聽證申請書。此舉回避了確保憲法法院政治中立性和國民信賴的案件的本質,僅僅是彌補了程式上的需要。國民認爲只有全孝淑自動辭職才是常理,而此舉卻和國民的意願背道而馳。

全孝淑已經在一次人事聽證會上暴露了能力和資質方面的不足。特別是在內定憲法法院院長的過程中表現出的權力追隨態度和憲法意識的缺乏,使憲法法院的政治中立性爭論進一步擴大。只要是正常的政府,都不會在這種情況下堅持選擇她。

由於憲法法院不是國民親自選出的權力機構,所以,確保院長和審判官受到國民尊敬和贊同的權威非常重要。憲法法院院長雖然和審判官一樣只擁有九分之一的許可權,但其象徵性應該毫不遜色於憲法價值的象徵。全孝淑現在已經傷痕累累,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成爲憲法法院的院長,那麽在國家重大決定中,可能會發生無法得到國民信任的事態,這非常令人擔心。再次發生彈劾總統或首都遷移法之類事件時,如果“全孝淑憲法法院”無法得到國民的信任,那麽由此引發的國家混亂令人不敢想象。

盧武鉉總統在任命憲法機構“首領”的時候,沒有爲國家的未來廣集人才,而是表現出沈湎於司法考試同屆生或意氣相投主義的狹隘面貌。這不是正確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人事權的做法。現在,即使爲時嫌晚,也應該取得所有政派的同意,在國民的掌聲中挑選合格的憲法法院院長,這才是能夠阻止政局混亂,使任期末的國政狀況穩定的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