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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大法官任命動議案通過表決

Posted November. 17, 2005 07:58   

國會16日下午召開總會,對金滉植、朴時煥、金知衡等3名大法官後繼人選的任命動議案進行了表決。

國會當天在299名在籍議員中272人出席的情況下,對該案進行了不記名投票。金滉植的任命動議案以243票贊成、22票反對、1票棄權、6票無效的結果,獲得通過。金知衡以234票贊成、33票反對、5票無效的結果,也獲得了通過。

由於曾擔任盧武鉉總統彈劾案代理人,引起“意氣相投人事”爭議的朴時煥任命動議案,儘管遭到大國家黨方面的強烈反對,但仍以159票贊成、104票反對、2票棄權、7票無效的結果獲得了通過。如果要對大法官任命動議案進行表決,出席人數要超過在籍議員的一半。而且需要半數以上出席議員贊成。

這些人將於21日從盧武鉉手上接過任命狀,開始擔任爲期6年的大法官。

國會將大國家党推薦的朴仁濟律師任命爲國家清廉委員會委員。



金正勳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