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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愛國和言論自由

Posted March. 20, 200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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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說,大國家党議員元喜龍正在起草一個法案。其內容爲,如果擁護和讚揚《日本統治時期反民族行爲真相查明特別法》規定的親日犯罪和反民族行爲,就不將此視爲言論自由範疇,而給予處罰。

▷在記述媒體和言論自由概念的典籍《論出版自由(Areopagitica)》中,約翰·米爾頓早在1664年就指出了“超越所有自由,按照良心發言並反駁的自由”的重要性。據悉,伏爾泰曾說:“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爲了使你自由地發表意見,將冒著生命危險進行鬥爭。”雖然不清楚伏爾泰在何時何地做出了這一發言,但每當強調媒體自由時就經常引用這句話。美國修正憲法第1條也規定,議會不能制定限制宗教、媒體和出版自由的法律。

▷迄今爲止,在該自由中最強調的是,媒體對權力的批評。主要強調了對濫用政治權力和腐敗的暴露以及對瀆職和違法行爲的批評。因此,拿破侖曾說:“如果對媒體賦予自由,我的權力甚至不能持續3天。”這句話也經常被引用。但遺憾的是,個人權利並沒有成爲關心的物件。人類社會最終追求的還是個人的生存權利,媒體和言論自由也是保護個人生存權利的手段。雖然這並不是沒有限制,但應把限制降至最低。

▷元喜龍是大家公認的合理保守主義者,而且在其保守概念中佔據中心位置的是對個人權利的保護。無論他推進立法的動機出於何種善意,但不要忘記極權主義體制的不良法律總是以“爲國家和民族”的愛國名義封堵個人的嘴。

客串評論員 首爾大學媒體學教授 朴明珍 mjinpark@snu.a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