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我國每6對夫婦中就有一對夫婦每年至少要受到一次來自配偶的暴力。
婦女部23日表示,委託韓國蓋勒普調查研究所於去年9月~12月以19~65歲的6156名已婚者(3071名男性、3085名女性)爲物件進行的家庭暴力實態調查結果顯示,15.7%的人表示去年曾遭到配偶的暴力行爲。
據調查結果還顯示,一半以上調查物件曾向子女施加過身體暴力,而占三成的人還對父母施加過精神暴力。
政府對包括夫婦間暴力在內的家庭暴力實態展開調查尚屬首次。
在夫妻間身體暴力行爲中,丈夫施暴(12.1%)多於妻子施暴(3.6%),施以拳打腳踢和虐待以及用木棒攻擊並用匕首威脅等“嚴重暴力”的男性(3.7%)是女性(1.2%)的3倍。
丈夫傾向于大男子主義的家庭(17.5%)的夫妻暴力發生率高於丈夫沒有大男子主義傾向(9.1%)的家庭。另外,丈夫家庭背景明顯優越于妻子的家庭(21.7%)的夫妻暴力發生率是夫妻地位平等(9.9%)的家庭的2倍。
在夫妻爭吵過程中,受到侮辱性語言或以打作爲威脅等精神暴力的占42.1%,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被迫發生性行爲的性暴力占7.1%。在身體、精神以及性暴力中遭到過其中一種暴力的占44.6%。
夫妻暴力大多發生在對配偶歧視或社會壓力大以及飲酒過量的情況下。
但是只有11.8%的女性在遭到家庭暴力時向警方舉報,而不舉報的原因主要是“認爲不會有什麽幫助”(44.3%)。這說明警方應採取積極的對應措施。
另外,69.2%的人回答說,向子女施過精神或身體上的暴力,其中一半以上(51.9%)還回答曾施加過身體暴力。
特別是,在年幼時期看到父母間的暴力行爲並遭到過父母暴力的人(男53%、女64.4%)對子女施加暴力的比率明顯高於其他人。據婦女部分析,這是因爲年幼時曾遭到父母暴力經歷會直接影響到對子女的管教方式,進而對其施加暴力。
金眞敬 kjk9@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