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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瓦台“道德淪喪”風波

Posted July. 31, 2003 21:35   

輔佐總統盧武鉉的日程等工作的總統第一附屬室室長梁吉承因受到正在接受警方調查的忠北清州地區開酒店店主的招待事件被曝光後引起了不小的風波。

6月28日,梁吉承在清州的一家飯館同50多名民主黨忠北支部幹部和黨員共進晚餐,然後和5、6名出席人員和地區人士到清州市內的K夜總會喝酒的事件31日被曝光。

青瓦台發言人尹太瀛說,盧武鉉在當天舉行的首席秘書官及輔佐官員會議上表示:“這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首席民政室應正確把握事情的全部過程,進行再調查。”並指示:“如果有問題,應該在人事委員會進行討論,並反映到定於8月進行的定期人事調整中。”

梁吉承違反了規定“禁止接受3萬韓元以上的錢財和招待服務”的《青瓦台工作人員倫理規定》。

在此之前,總統首席民書室在月初梁吉承的“喝酒”事件曝光後,進行了獨立調查,下了“在當時情況下,只能出席酒會”的結論,而且並沒有召開懲罰委員會會議,只是在首席民政室隊梁吉承進行口頭警告。這件事當時只報告給總統首席秘書文喜相,並沒有上報盧武鉉總統。

出席酒會的K夜總會業主李某,因涉嫌逃稅和違反《防止淪落行爲法》,正在受到警方的調查,所以是不是請求梁吉承關照等疑惑也不脛而走。

梁吉承在酒會結束後,到R賓館豪華套間休息,第二天才回到了漢城。梁吉承住的房間被認爲是盧武鉉總統在任候選人期間,訪問清州時住過的房間。

梁吉承在當天拿出了解釋書,說“他們說出席酒會的李某是‘大選時有功之人’,所以,初次和他見面,我完全不知道他在接受警方的調查”,還說“更不是爲了讓我關照而提供招待。”

梁吉承還說:“當晚,用完晚餐就想回到漢城,但被出席人員硬拉去參加酒會,並預定了住處在那裏休息。”並補充說:“對違反青瓦台倫理規定的行爲,我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接受任何處分。”



金正勳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