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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國立大學聘用舞弊事件被查出

Posted July. 15, 2003 21:49   

漢城大學等國立大學在新聘教授的過程中,做出了對本校出身教授給予高分,而且把不能認定爲研究業績的論文包括在業績或重復認定等違法和不正當行爲。

教育人力資源部15日公佈,從3月開始爲期一個月,對全國10家國立大學的教員新聘用情況進行了監查,結果查出了40件違法事例。據此,教育部對一所地方國立大學下令解任2名新聘教授,並對其他兩名教授採取了撤職措施,其餘大學也根據查出事項採取了警告(48人)、注意(50人)、改善及糾正(21件)等措施。

此次接受監查的大學有江陵大學、江原大學、金烏工科大學、釜慶大學、釜山大學、漢城大學、濟州大學、昌原大學、忠州大學、韓國再活福利大學等10所大學。

教育部表示:“還未進行錄用舞弊大學當事人對處理結果提出異議的程式,所以不能公開大學名。”但是有批評指出,教育部在查出國立大學的聘用醜聞後,不公開詳情之舉屬 “包庇自家人”的行爲。

△本校出身能得滿分=據確認,漢城大學把與應聘者有著大學前後輩、學位論文指導教授等特殊關係的教授委任爲專業審核委員,因此受到了教育部的警告處分。

一所地方國立大學在招聘教授的過程,部分審核委員對本校出身後輩等應聘者評了滿分,對其他大學出身應聘者給了低分,嚴重影響了錄用公正性,因此相關審核委員得到了重罰。

該大學的錄用負責人校長因委託審核委員聘用特定應聘者,並隨意替換了審核委員,所以受到了處分。

△認定不正當研究業績=以比當初審核評價不同的評分標準評分或以高或低於標準的分數評分的大學也有3所。

一所地方大學私自認定不能反映到聘用評分的私企報告或未發表的研究論文,並給予滿分,而且使尚未取得學位的應聘者通過審核,並保留上崗。

△國立大學公然做出不正當行爲=教育部爲了改善大學教育,今年把國立大學教授定員擴大爲每年新聘1000名,並鼓勵各大學錄用優秀教授。

此間,雖然有很多在聘用教授過程存在不正當行爲的傳聞,但是被教育部查出大量事例尚屬首次,而且國立大學因出現不正當行爲而引來不少爭議。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已查出評審教授們對自己的後輩或弟子給予關照等這種錯誤的錄用習慣。在未來,我們將繼續實施監查,以便大學教授錄用過程更加透明、公平地進行。”



洪性哲 sung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