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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金融機關的債務企業主隱匿財產的事實被揭發

退出金融機關的債務企業主隱匿財產的事實被揭發

Posted December. 27, 2000 10:44   

據調查發現,大農集團前會長朴永逸﹑巨平集團(音譯)前會長羅承烈以及NALA綜金前會長金浩准等對退出金融機關負有債務的178名企業有關人士,被發現為推卸責任而隱匿的財產規模竟高達615億韓元.儲備保險公社(儲保)在27日表示,儲保為收回已經投入公共資金的退出金融機關的債務,而自今年4月開始,對債務人保有的財產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了這樣的事實.

儲保表示,經營不善企業的業主與高級職員隱藏了595億韓元,而退出的綜金社的2名大股東,也藏匿了約達20億的財產.儲保不但已經對這些債務人藏匿的財產提出了假扣押申請等做好債權的保全措施,還提出了欺詐行為取消訴訟,要求債務人立即將隱匿財產恢復原狀.

以往儲保都是追究退出金融機關的高級職員或大股東的責任,並採取法律措施,因此這一次追究負債企業有關人士責任的情形還是首例.

儲保理事金千洙表示,經營不良企業的業主及高級職員在以公司名義貸款時,都曾經做出連帶保證,因此都負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但是因為他們不想負責,所以利用金融機關停止營業,或者公司宣佈破產的時候,以贈與財產的方式將財產轉讓給自己的親屬.

調查結果發現,新韓綜金大股東,同時也是連帶保證人(負債款額為1000億韓元)的起平集團前會長羅承烈,就曾經在新韓綜金停止營業的3個月前(98年2月20日),以內兄的名義提出了禁止處理財產的申請之後,在同年12月將所有權轉讓給內兄,之後又在隔年1月將財產出售給了第3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