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以金融控股公司為構圖﹐將韓匯銀行和朝興銀行合二為一﹐將外匯銀行和經營良好的銀行中的一個合併為起點﹐促進第2次金融構造調整.
金融監督委員會計劃通過和財經部的協議﹐于本月通過控股公司籌備銀行合併方案﹐勸告有關銀行接受控股公司的編入.
大股東是政府的韓匯銀行和朝興銀行合二為一﹐形成企業金融專門大型銀行是政府的構想﹐當初包括合併外匯銀行﹐建立強有力的超大型銀行的構圖是將三個銀行放在一個籬笆下﹐在企業金融和國際金融部門中處於壟斷的地位﹐由於可能發生壟斷的災害﹐因此不可行.
外匯銀行的方針是誘導與希望成為控股公司的其他經營良好銀行合併﹐金融監督委員會心中已將國民銀行定為外匯銀行的合併對象.
政府正在討論﹐為了合併控股公司和外匯銀行的第2大股東科美勒茨銀行協議. 先整理外匯銀行的虧損債券﹐同時通過增加資金﹐組建CLEAN BANK的基礎工作.
金融監督委員會的方針是若銀行以6月末為標準報告國際結算銀行自己資本比率﹐那就以此為基礎挑選提出經營正常化計劃的銀行﹐接受自救計劃. 並計劃已自救計劃為基礎10月未馬上通過控股公司方式﹐實質性的進行構造調整. 10月以前政府會投入公共資金或對經營虧損銀行籌備構造調整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