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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沒有收受賄賂嗎?”VS柳東奎:“請不要寫小說”

李在明:“沒有收受賄賂嗎?”VS柳東奎:“請不要寫小說”

Posted January. 27, 2024 07:55   

Updated January. 27, 2024 07:55


共同民主黨代表(黨首)李在明與作為證人出席自己大莊洞等疑惑審判的前城南城市開發公社代理社長柳東奎(音)大喊大叫,發生了沖突。

26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3部(部長法官金東賢)審理的審判中,作為證人出庭的柳東奎作證說:“(從南旭律師那裏)收錢後,與前民主黨代表室政務調整室室長鄭鎮相、前民主研究院副院長金湧各分得1億韓元。”南旭是大莊洞開發事業特惠疑惑的核心人物。

對此,李在明本人獲得發言機會,進行了反駁。李在明說:“妳(柳東奎)向拆遷業者A某借了4000萬韓元,被抓住弱點,寫了借條說要償還3億韓元。最終向A某償還了1.5億韓元。不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向南律師索要了3億韓元嗎?”柳東奎提高嗓門說:“好像很擅長提出陰謀論,請克制壹下。”

對此,李在明聲稱:“妳(柳東奎)承諾給A某拆除(勞務工程),並收受了所謂的賄賂,但A某卻威脅說要曝光,所以寫了3億韓元的借條。但妳沒有還錢,所以(A某方面)找到辦公室來,才急忙還了錢,這就是1.5億韓元。”柳東奎反擊道:“不要寫小說了。那個人不是妳(李在明)熟悉的流氓嗎?”

對此,李在明再次主張:“只借了4000萬韓元,為什麽還了1.5億韓元,令人懷疑。(借錢時)沒有約定利息,因為那是賄賂。我不認識那個人(A某)。”柳東奎反駁道:“解決債務問題是2012年,向南旭律師要3億韓元是在2013年,兩件事沒有關系。”直到法庭表示“就到此為止吧”,兩人的攻防戰才告中斷。


朴鐘民記者 blick@donga.com